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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南通市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》、(第六期、第七期),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: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崇川区多运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脆蜜金柑,其中苯醚甲环唑、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崇川区多运水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.20公斤,已销售4.20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处罚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崇川区柱哥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鲫鱼,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崇川区柱哥水产品批发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,已销售5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崇川区柱哥水产品批发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70元,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如东福记兰居餐厅销售的凉拌海蜇丝(自制),其中铝的残留量(以即食海蜇中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如东福记兰居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公斤,已销售1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如东福记兰居餐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0元,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文昌宫农副产品市场缪桂林销售的鲜百合,其中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文昌宫农副产品市场缪桂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3.69公斤,已销售63.69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处罚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如皋市市场监管局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如东郭三水果店销售的葡萄,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如东郭三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6.75公斤,已销售56.75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处罚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海安市市场监管局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销售的砀山梨,其中苯醚甲环唑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.56公斤,已销售3.56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金1.78元,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海安南莫琴美超市销售的药芹(芹菜),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海安南莫琴美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,已销售10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海安南莫琴美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45.28元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海安南莫农贸市场有限公司(范宜月)销售的大葱,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海安南莫农贸市场有限公司(范宜月)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.43公斤,已销售3.43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海安南莫农贸市场有限公司(范宜月)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金27.44元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西场加盟店销售的菜椒(甜椒)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西场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.21公斤,已销售3.21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凭证和合法来源,不存在主观故意,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并保存相关凭证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立案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管局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南通仙稻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榨米酒,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,并对南通仙稻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 瓶, 共计2.64公斤,已销售8 瓶, 共计2.64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南通仙稻酒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7元,罚款2247元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通州湾示范区二郎商店销售的老白干(浓香型白酒),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标称生产企业为江苏祥龙酒业有限公司。 (二)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通州湾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,并对通州湾示范区二郎商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 瓶, 共计24公斤,已销售24 瓶, 共计24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处罚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如东县市场监管局。 (三)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,并对江苏祥龙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 箱, 共计60公斤,已销售10 箱, 共计60公斤,召回5箱, 共计30公斤,先期进行封存后已自行销毁。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距案发已超过两年的追诉期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当事人依法不再给于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础信息。通州湾示范区蔡剑零食店销售的草本花生,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通州湾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通州湾示范区蔡剑零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,已销售5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对通州湾示范区蔡剑零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0元,罚款500的行政处罚。 (一)抽检基本信息。永旺华东(苏州)商业有限公司南通星湖店销售的鳊鱼,其中恩诺沙星、磺胺类(总量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(二)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,并对永旺华东(苏州)商业有限公司南通星湖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.20公斤,已销售8.20公斤,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,但未有召回。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,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,对当事人不予处罚,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及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。 1.南通观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三拼碟,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2.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茹沐餐饮店使用的小碗、碟子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3.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宋燕烨麻辣烫店使用的中碗、大碗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4.南通世外桃园休闲农庄使用的方盘、圆盘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5.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里吉韩餐店使用的铜碗、铜杯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5家单位的9份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,并对南通观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茹沐餐饮店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宋燕烨麻辣烫店、南通世外桃园休闲农庄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里吉韩餐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。经调查,因工作人员对餐具消毒时间不够,温度不足;洗涤剂冲洗时间不够造成项目不符合要求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南通观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茹沐餐饮店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宋燕烨麻辣烫店、南通世外桃园休闲农庄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里吉韩餐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 免予处罚,对上游供货商没收违法来得到的金额122,72元,罚款10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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